2019 年忠诚保证保险 Published: 一月 18, 2019
根据依据 2007 年《投资与证券法》制定的 SEC 规则及条例第 27 (1) 条,该法所界定的每家已注册 CMO,均须提供并维持保证保险或专业责任保险保单。
鉴于上述规定,所有尚未更新 2019 年忠诚保证保险的已注册资本市场运营机构,均须于 2019 年一月 31 日或之前完成更新。
所有提交委员会的忠诚保证保险,须覆盖 2019 年一月 1 日至 2019 年十二月 31 日期间
更新后的忠诚保证保险应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
- eagama@sec.gov.ng
- hrufai@sec.gov.ng
- zabdullahi@sec.gov.ng
- Kazubuike-luke@sec.gov.ng
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094621149
未遵守规定将受到 SEC 规则及条例规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