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企业风险管理 Published: 六月 14, 2024
现指示所有资本市场运营机构(CMOs)实施企业风险管理(ERM)框架,符合特雷德韦委员会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31000)、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建议,以及其他国际认可风险管理标准等。采用全面风险管理实践,对于降低系统性影响及保障所有利益相关方利益至关重要。ERM 框架须考虑实体运营结构、业务活动、客户人口特征、产品及服务(包括交付机制)等,涵盖以下内容:
- 职责明确的风险治理结构,包括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
- 系统化识别、分析及排序可能影响组织目标的风险的程序。
- 管理及缓释已识别风险的战略。
- 风险偏好及容忍度声明。
- 监测风险因素,并定期向高级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 组织风险意识提升计划。
本指令旨在加强资本市场基于风险的监管(RBS)实施,包括反洗钱(AML)、打击恐怖融资(CFT)及打击扩散融资(CPF)措施。因此,所有 CMO 均须于 2024 年九月 30 日或之前,通过 rbs@sec.gov.ng 提交董事会批准的风险管理政策(可选择文本及搜索的 PDF 格式),以取得“无异议”意见。每家 CMO 均须不迟于一月 31 日提交年度风险状况报告。此外,每当出现以下任何情况,均必须评估新兴威胁及已实施缓释措施,并报告委员会审查:
- 开发及推出新产品、新业务实践,包括新交付机制及技术。
- 知悉市场中出现新漏洞及洗钱/恐怖融资/扩散融资(ML/TF/PF)类型。
- 机构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实益所有权、业务战略等)
- 扩展至新地理区域。
- 客户分类发生变化。
所有查询请通过以下邮箱发送至委员会:rbs@sec.gov.ng.
管理层签署
SECURITIES & EXCHANGE COMMISSION
2024 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