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注册清单 Published: 十一月 17, 2023

清晰了解证券注册流程。本全面清单详细指导您向尼日利亚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注册证券,清楚说明各项服务的费用、时限、批准流程、要求及相关 ISA 规定。无论您是经验丰富的发行人还是首次申请者,均可借助本资源轻松完成注册流程。

注册步骤/程序

  • 申请通过 offerapplications@sec.gov.ng 以电子方式接收。
  • 所提交文件将接受审查;如发现缺漏,将通知申请人。
  • 请注意,发出缺漏通知后,处理时限将重新计算。
  • 如无任何缺漏,将予批准并通知申请人。

注意:

  • 委员会可按需要要求提供其他文件或信息。
  • 如发行人已向 SEC 提交所需文件,例如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Memart)、公司注册证书或增加股本证书等,后续交易无需再次提交,但发行人须承诺,自此前提交以来,已提交委员会的文件未发生任何变更。
证券注册清单
序号 服务 费用 处理时限(所有时限自完整申报之日起计算) 批准方式 要求 ISA/SEC 规则及条例依据
1) 现有证券注册(注册成立为/转制为公众公司时) 申报费:100,000。注册费:拟注册股份价值首 500 百万:0.3%;再 500 百万:0.225%;其后任何金额:0.15%。 2 周 函件 1. 股东大会(年度或临时)通过的授权公司由私人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公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摘录,须由公司秘书及董事签署。如公司成立时即为公众有限责任公司,则无需此决议。
2. 经 CAC 近期认证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副本,包括修订;
3. 近期 CAC 状态报告,包含股本声明、董事及公司秘书资料,以及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4. 此前五(5)年经审计账目,如公司运营不足五(5)年,则提供运营期间的账目;
5. 经 CAC 认证的公司注册证书副本;
6. 妥善填写的 SEC 6 表格副本;
7. 公司增加股本证书副本,如适用;
8. 公司简介,披露:i. 财务报表摘要;ii. 注册成立日期;iii. 法定股本;iv. 实缴资本,不得低于公司法定股本的百分之 25;v. 发起人、董事及管理人员简介;vi. 公司宗旨及业务摘要;
9. 注册费及申报费付款凭证。
《2025 年投资与证券法》(ISA)第 54 条;《2013 年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及条例》(经修订)第 F 部。《2025 年投资与证券法》(ISA)第 54 条;《2013 年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及条例》(经修订)第 F 部。
2) 证券分销注册:首次公开发行(IPO)、认购发售、出售发售、配股及私募 申报费:100,000。注册费:拟注册股份价值首 500 百万:0.275%;再 500 百万:0.225%;其后任何金额:0.15%。 6 周 函件 1. 股东大会(年度或临时)通过的授权发售股东决议摘录;
2. 授权发售的董事会决议,如适用;
3. 经 CAC 近期认证的发行人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副本,包括修订;
4. 经公司秘书认证的发行人公司注册证书副本;
5. 此前 5 年经审计账目副本,如公司运营不足 5 年,则提供运营期间的账目;最新经审计账目出具时间不得超过 9 个月;
6. 经公司秘书认证的增加股本证书副本,如适用;
7. 招股说明书、配股通函或配售备忘录及简式招股说明书草案各一份;
8. 妥善填写的 SEC 6 表格副本;
9. 显示股本声明、股份配发申报及董事资料的 CAC 表格核证真实副本(CTC),须加盖 CAC 原始印章;
10. 承销及分承销协议草案副本,如适用;
11. 发行服务协议草案副本;
12. 发售全部参与方的同意函;
13. 委托函;
14. 注册费及申报费凭证;
15. 拟刊发的海报样本;
16. 电子配发通知样本;
17. 广告材料,如适用,包括报纸公告;
18. 报告会计师报告,如适用;
19. 发行律师的安慰函,即法律意见;
20. 核心投资者安慰函,如适用;
21. 发行人的索赔及诉讼清单;
22. 发行人充分披露的宣誓声明函;
23. 其他相关文件/信息。
《2025 年投资与证券法》(ISA);《2013 年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及条例》(经修订)第 F 部。
3) 红股发行注册 申报费:100,000。注册费:股份面值的固定费率 0.3%。 7 个工作日 函件 1. 股东大会(年度或临时)通过的授权红股发行股东决议摘录,须由具名董事及公司秘书签署;
2. 授权红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如适用;
3. 经 CAC 近期认证的发行人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副本,包括修订;
4. 经公司秘书认证的发行人公司注册证书副本;
5. 公司最新经审计账目副本;
6. 经公司秘书认证的增加股本证书副本,如适用;
7. 显示股本声明、股份配发申报及董事资料的 CAC 表格核证真实副本(CTC),须加盖 CAC 原始印章;
8. 妥善填写的 SEC 1 表格;
9. 注册费及申报费凭证。
《2025 年投资与证券法》(ISA);《2013 年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及条例》(经修订)第 F 部。
4) 以股代息注册 申报费:100,000。注册费:股份面值的固定费率 0.3%。 7 个工作日 函件 1. 授权发行的董事会及股东决议各一份,或经公司秘书认证的决议摘录;
2. 显示红股拨备的公司经审计账目副本;
3. 经 CAC 认证的增加股本证书副本;
4. 向委员会支付注册费及申报费的凭证;
5. 如此前未提交委员会,提供经发行人公司秘书认证的公司注册证书副本;
6. 经 CAC 认证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副本;
7. 现金股息及以股代息明细各一份;
8. 参考价格计算副本;
9. 以股代息选择计划副本;
10. 以股代息选择表格副本;以及
11. 委员会可能要求的其他文件。
《2025 年投资与证券法》(ISA)第 IX 部;《2013 年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及条例》(经修订)第 F 部。
5) 债转股 申报费:100,000。注册费:拟注册股份价值首 500 百万:0.3%;再 500 百万:0.225%;其后任何金额:0.15%。 2 周 函件 1. 此前 5 年经审计账目副本,如公司运营不足 5 年,则提供运营期间的账目;最新经审计账目出具时间不得超过 9 个月;
2. 信息备忘录,包含:a. 引言;b. 术语定义;c. 可转换贷款或债券摘要;d. 可转换贷款债券简介;e. 可转换金额;f. 借款人;g. 贷款人;h. 股本;i. 贷款债券募集资金目的及用途;j. 转换基础;k. 证券状态;l. 挂牌;m. 转换影响:i. 转换前股权结构,ii. 转换后股权结构;
3. 经公司秘书正式认证的转换贷款协议;
4. 贷款收取证明;
5. 授权转换及债务发行的董事会和股东决议各一份;
6. 注册费及申报费付款凭证;
7. 经 CAC 或公司秘书认证的公司注册证书副本;
8. 经 CAC 近期认证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副本,包括修订;
9. 最近经审计账目,与上一财政年度的间隔不得超过九(9)个月;
10. 经公司秘书认证的增加股本证书副本,如适用;
11. 选择权通知,如适用。
《2025 年投资与证券法》(ISA);《2013 年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及条例》(经修订)第 F 部。
6) 全球存托凭证/尼日利亚存托凭证 申报费:100,000。注册费:拟注册股份价值首 500 百万:0.275%;再 500 百万:0.225%;其后任何金额:0.15%。 6 周 函件 对于各级全球存托凭证,发行人须向委员会提供:
1. 计划性质;
2. 涉及证券数量及其占发行人流通证券的比例,如适用;
3. 外国/本地参与方;
4. 拟采用的国际清算系统;
5. 从外国监管机构取得及向其提交的文件副本;
6. 最新年度报告副本,如适用;
7. 发行实体董事会决议;
8. 申报费及注册费付款凭证。
对于第 I 级 G.D.R.,遵守上述要求及现行外商投资指引,可使发行人有资格获得委员会的“不反对”函。

第 I 级 GDR——非保荐存托凭证计划
1. 存管机构作为资本市场运营机构/中介机构或外国资本市场运营机构/中介机构有效注册的证明,视适用情况而定;
2. 存托凭证所附权利及义务的证明,如适用;
3. 招股说明书或上市文件;
4. 注册费及申报费凭证。

第 II 级 GDR——保荐存托凭证计划
1. 经 CAC 或同等机构近期认证的发行人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副本,包括修订;
2. 发行人年度股东大会(A.G.M.)或临时股东大会(E.G.M.)通过的授权实施计划决议各一份;
3. 发行人董事会授权实施计划的决议,如适用;
4. 存管机构获授权实施计划的证明;
5. 存管机构作为资本市场运营机构或外国资本市场运营机构/中介机构有效注册的证明,视适用情况而定;
6. 发行人法定、已发行及已全额缴付股本的证明;
7. 基础证券数量;
8. 存托凭证所附权利及义务的证明;
9. 招股说明书或上市文件;
10. 与存管机构签署的存托协议副本;
11. 注册费及申报费凭证。

第 III 级 GDR——融资
1. 发行人股本历史,如总股本、实缴资本、已发行及未发行股本等,并附增加股本证明,如适用;
2. 计划证券的计价货币,如美元、英镑、本币等;
3. 如涉及银行或保险公司,提供计划已获尼日利亚中央银行或国家保险委员会许可的证明;如适用,亦须提供其他监管机构的许可证明;
4. 此前三(3)年经审计账目的签署副本;如现有发行公司运营不足 3 年,则提供运营期间的账目。账目出具时间不得超过 9 个月;如最新经审计账目超过 9 个月,必须附本财政年度首 6 个月的近期中期经审计账目;
5. 如发行不同类别证券,说明每类证券所附权利及义务;
6. 注册费及申报费付款凭证。
《2025 年投资与证券法》(ISA);《2013 年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及条例》(经修订)第 H 部。
7) 州、地方政府、联邦首都区及政府机构债券发行注册 申报费:N100,000.00。注册费:拟注册单位价值首 500 百万:0.15%;再 500 百万:0.145%;其后任何金额:0.1425%。 6 周 函件 1. 州/地方政府或其他政府机构此前 5 年经审计账目;如存在不足 5 年,则提供存在期间的账目。最新经审计账目出具时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且须在整个发售期保持有效;
2. 招股说明书及简式招股说明书草案副本;
3. 州行政委员会批准债券发行的决议;
4. 州议会批准债券发行的决议;
5. 州或地方政府会计总长出具的不可撤销授权函,如适用;
6. 不可撤销还款保证函,适用于政府机构或政府全资公司;
7. 承销及分承销协议副本,如适用;
8. 发行服务协议副本;
9. 联合发行机构协议副本,如适用;
10. 委任发行机构的委托函;
11. 发行专业参与方的同意函;
12. 州行政委员会或地方政府行政人员同意书,如适用;
13. 信托契约草案副本,参见一般要求;
14. 拟融资具体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15. 载有授权债券发行文书的州政府官方公报或地方政府法规副本;
16. 联邦会计总长出具的不可撤销常设付款指令(I.S.P.O);
17. 委员会注册或认可评级机构对本次发行及发行人出具的评级报告;
18. 索赔及诉讼清单;
19. 律师报告;
20. 报告会计师报告;
21. SEC 6 表格;
22. 发行人充分披露的宣誓声明函;
23. 重大合同,如适用;
24. 过桥贷款协议,如有;
25. 银行、保险公司、超国家机构、国际金融机构或委员会接受的其他机构及组织出具的第三方担保,以保障违约时本金及利息的支付;仅适用于没有 I.S.P.O 支持的债券;
26. 注册费及申报费付款凭证。
《2025 年投资与证券法》(ISA);《2013 年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及条例》(经修订)第 K 部。
8) 公司及超国家机构债券注册 申报费:N100,000.00。注册费:拟注册单位价值首 500 百万:0.15%;再 500 百万:0.145%;其后任何金额:0.1425%。 6 周 函件 1. 妥善填写的 SEC 6 表格;
2. 注册费及申报费付款凭证;
3. 股东大会授权发行的决议副本;
4. 董事会授权债券发行的决议,如适用;
5. 经 CAC 近期认证的发行人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副本,包括修订;
6. 经 CAC 认证的发行人公司注册证书副本;
7. 发行人此前 3 年最新经审计账目的签署副本,向委员会申报时最新账目出具时间不得超过 9 个月,且须在整个发售期保持有效;
8. 报告会计师报告;
9. 发售参与方同意函;
10. 发行人与发行机构签署的发行服务协议草案副本;
11. 承销及分承销协议草案副本,如适用;
12. 委员会注册或认可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出具的评级报告;
13. 相关监管机构不反对函,如适用;
14. 信托契约草案副本;
15. 显示股本声明、股份配发申报及董事资料的 CAC 表格核证真实副本(CTC),须加盖 CAC 原始印章;
16. 招股说明书、配售备忘录或任何形式信息备忘录草案;
17. 发行人充分披露的宣誓声明函;
18. 发行人索赔及诉讼清单;
19. 其他相关重大协议及/或信息。
《2013 年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及条例》(经修订)第 K 部。
9) 州、地方政府、联邦首都区及政府机构债券重组 处理费为未偿金额的 0.03%。 2 周 函件 1. 包含拟修订债券条款及条件的意向函;
2. 发行人董事会授权修订债券条款及条件的决议;
3. 向债券持有人发布、发送、递送或传阅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证明;
4. 批准债券重组的债券持有人决议,须由出席并投票的持有人签署;
5.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
6. 由会议委任的监票人核实的投票结果;
7. 受托人确认债券重组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
8. 补充招股说明书/定价补充文件的附录草案;
9. 系列信托契约的附录草案;
10. 经修订的 ISPO,如适用;
11. 适用费用付款凭证;以及
12. 委员会可能要求的其他信息。
《2025 年投资与证券法》(ISA);《2013 年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及条例》(经修订)第 K 部。
10) 公司及超国家机构债券重组 处理费为未偿金额的 0.03%。 2 周 函件 1. 包含重组条款及条件的意向函;
2. 受托人妥善签署的债券持有人决议;
3. 授权重组的董事会决议;
4.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
5.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证明;
6. 适当监票人签署的投票报告;
7. 定价补充文件附录;
8. 联合受托人确认重组将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
9. 重述信托契约的附录;
10. SEC 费用付款凭证。
《2025 年投资与证券法》(ISA);《2013 年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及条例》(经修订)第 K 部。
11) 伊斯兰债券注册 申报费:100,000.00。注册费:拟注册单位价值首 500 百万:0.15%;再 500 百万:0.145%;其后任何金额:0.1425%。 6 周 函件 1. 信息备忘录或招股说明书草案;
2. 发行人充分披露的宣誓声明函;
3. 所有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不反对函副本;
4. 发行人最新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表,出具时间不少于九(9)个月;
5. 伊斯兰教法顾问或顾问委员会出具的合规证书;
6. 委员会注册或认可评级机构出具的评级报告;
7. 妥善填写的 SEC 6 表格;
8. 注册费及申报费付款凭证;
9. 特殊目的实体(SPV)及债务人股东大会授权发行的决议;
10. 经 CAC 近期认证的发行人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副本,包括修订;
11. 经 CAC 认证的发行人公司注册证书副本;
12. 报告会计师报告;
13. 发售参与方同意函;
14. 发行人与发行机构签署的发行服务协议副本;
15. 承销及分承销协议副本,如适用;
16. 信托契约草案副本;
17. 相关协议,如适用;
18. 显示股本声明、股份配发申报及董事资料的 CAC 表格核证真实副本(CTC),须加盖 CAC 原始印章。
《2013 年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及条例》(经修订)第 K 部。
12) 储架注册 申报费:100,000.00。处理费:500,000.00。 4 周 函件 1. 申报费及注册费付款凭证;2. 储架招股说明书草案;3. 股权或固定收益交易的全部相关文件要求。 《2025 年投资与证券法》(ISA);《2013 年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及条例》(经修订)第 F 部。
13) 配发基准 无费用 5 日 函件 1. 发行机构与发行人联合同意函;2. 报纸公告草案;3. 申请摘要;4. 配发说明;5. 认购者区间分析;6. 申请 50,000 单位或以上的申请人名单;7. 申请所发售证券 5% 或以上的申请人名单;8. 被拒绝申请名单;9. 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10. 承销承诺付款凭证,如适用;11. 发行人确认收到募集资金;12. 高净值人士(HNI)身份确认,如适用。 《2025 年投资与证券法》(ISA);《2013 年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及条例》(经修订)第 F 部。
14) 配发后合规 无费用 5 日 交易归档 配发方案获准后,发行机构应自配发批准之日起二十一(21)日内提交报告。 《2025 年投资与证券法》(ISA);《2013 年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及条例》(经修订)第 F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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